传说,三国时候,诸葛亮南征渡过泸水进入巧家后,曾经娜姑追击孟获。途经盐水沟时,该地人以盐水石榴敬奉。
盐水石榴栽培历史悠久,据清光绪年间(1875年-1908年)编纂的《云南地志》记载,“东川之石榴、宝珠梨及蔗糖、桔柚,其味兼江南西蜀之美,皆特产也。
另据《会泽县种植业区划》(1988年)记载:盐水石榴有着悠久的栽培历史,因主产于盐水河两岸而得名,清乾隆年间(1736年-1796年)就有种植。
1985年,盐水石榴被云南省政府列为发展万亩石榴生产基地。
2018年9月9日
会泽县娜姑镇举办首届石榴文化节
2018年9月9日
会泽县娜姑镇举办首届石榴文化节
娜姑镇党委书记李炳辉介绍,近年来,娜姑镇把产业发展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、促进乡村振兴的根本之策。目前,娜姑镇在盐水、牛泥塘、干海子、发基卡、炉房等五个村种植石榴20900亩,今年,全镇有10100亩石榴挂果,其余的10800亩将在2~3年内陆续进入盛果期,全镇石榴产业预计实现产值9亿元左右,已成为娜姑镇最大的农业产业。
会泽盐水软籽产品荣誉
1990年、1993年、1995年,盐水石榴被评为云南省优产品。
1995年,盐水石榴在第二届中国博览会上获银奖,在中国昆明“科交会”上获金奖,被誉为“中华神果”。
2012年08月03日,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“盐水石榴”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。
中国地理标志农产品
地域保护范围
盐水石榴的地理标志保护的区域范围为会泽县境内的娜姑镇、大海乡2个乡镇。地理坐标为东经103°03′00″-103°14′00″,北纬26°19′00″-26°35′00″。
2012年08月03日,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“盐水石榴”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813号
根据《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》规定,会泽县水果工作站等单位申请对“会泽盐水石榴”农产品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。划定的产地保护范围为:会泽县境内的娜姑镇、大海乡2个乡镇。地理坐标为东经103°03′00〞~103°14′00〞,北纬26°19′00〞~26°35′00〞。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编号:AGI2012-02-973,经过初审、专家评审和公示,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和条件,准予登记,特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。
特此公告。2012年8月3日
会泽盐水软籽石榴生产情况
1972年至1982年,会泽盐水软籽石榴累计销往港澳地区529吨,每吨售价430美元。
2010年,盐水石榴种植面积达10000余亩,年产630余万公斤,产值达2000余万元。
2012年,会泽县石榴种植面积1333.3公顷,年产量20000吨。
会泽盐水石榴产品特点品质特性
盐水石榴果个大,平均单果重450克,最大果重1100克;果实近圆球形,纵径6.85厘米,横径7.87厘米,成熟后果皮光洁明亮,果面有片壮红晕,阳面鲜红至浓红,萼筒较短、闭合;籽粒大,百粒重50-56克,汁液多,味纯甜,果实成熟后,籽粒中的簇壮放针明显,核软,耐贮运。
营养价值
盐水石榴果实汁多,甜味适中,肉质脆,含有丰富维生素C,其营养成份极其丰富,营养价值极高。其中,可溶性固形物含量≥11.5%,总糖含量≥10%,每100克果肉中含Vc≥5.5毫克。